
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prod/booksfile.php?item=0010453186
作者Jack Ketchum,
被稱為「全美最恐怖的傢伙」,
在我看來,不過就是位「敢把自己變態的想法透過絕佳的文筆發行成小說」的人罷了。
重點並不在於內容多辛辣變態、情色血腥暴力,重點是在敢不敢寫。
套一句我小時候常說的話:「要騎快車誰不會?手一轉油門催到底就快了。重點在怕不怕死、要不要命?」
「鄰家女孩」這部小說,起了幾個很老套的開頭:
1.女主角雙親車禍死亡,寄人籬下。
2.小孩間略帶恐怖主義的遊戲:突擊(註)。 註:突擊隊員只有一個,可以拿果園
的蘋果砸其他「駐守兵」,駐守
3.收養的繼母(我知道不是繼母,但以下簡稱方便)是壞人。 兵開始反追突擊員,只要被抓住
,他們會把突擊員綁在木樁上,
4.突擊遊戲開始有女生玩,且女生當突擊員。 對他做「任何事」!
儘管此時都還沒提到女主角將發生什麼事。
但從以上幾點,不難觀察出,這部小說「循序漸進」的恐怖走向,
我開始在想,最糟的狀況能怎樣?
「照著突擊規則和繼母的放任下,繼母的三個兒子輪姦了這女孩,
然後監禁這女孩成性奴,最終在凌虐下致死。」
算是猜中了一半,在長期的凌虐盡頭,
繼母放任自己的大兒子在眾人面前強暴了這女孩,
然後以「亂倫」為由阻止下一個兒子繼續,最終女孩死亡。
結果書封面以
「有些事,是你至死也不想講,是你巴不得死掉,也不想看的。我卻親眼目睹了。」
當作恐怖註解,
我真的想說:「屁勒!阿不就這樣而已?」
好吧,讓我們客觀來探討作者用意,
以免看到我這篇的人以為我不懂書想表達的意涵。
其實全書在講一個「個人慾望導致忽視犯罪」的意象,
男主角David,他喜歡這女孩,卻無法插手女孩遭凌虐的過程,
甚至,他還被迫成為「觀眾」。
而身為讀者的我們,明明憤慨於繼母慘無人道的對待,
卻又克制不住事件更辛辣的發展而急於一窺究竟,
這樣的我們,何嘗不是共犯?
儘管本部小說的背後意涵耐人尋味,
但我還是想說:「不值得一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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