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到書的最末幾頁,滿眶淚水,
礙於店內多名讀者,硬生生壓抑住不捨的情感,
總算沒讓情緒潰堤,鎮定地將手中的書放回架上。
「盜墓筆記」之於我,不同於一般長篇小說,
作者花了五年時間完成它,我則是花了五年時間看完它。
那種情感難以形容,就像一名不斷陪伴在身邊的老朋友,
在早就預期即將來到的此刻,拍了我的肩淡淡地笑說:「這次,只能陪你到這了。」
就在我不願接受事實轉頭大喊:「幹嘛!我們還沒聊完呢!我還不夠瞭解你!」
他的身形已逐漸逝去,空留自身回音繚繞,世界彷彿又只剩我一個人,那種孤寂。
我買的所有書,一定都是我先看完,才花錢買下來的,
這一般很違背常人購書習慣,一般人是試讀了幾頁或幾章節後,看不完,買回家繼續看;
或是知道哪本書很有名,先買再說!
而我這麼做的目的自然不用多說:因為我認定它有買的價值,才買。
家裡整套的書包括了金庸全系列(獨缺鹿鼎記,原因暫不在此多言)、亞森羅蘋全系列(共30集),
在當時是國中時期一本本買齊的,爾後很少再這樣買書,
一來是坊間本來就沒有那麼多超長篇幅的小說集值得收藏,
二來當然也是因為看的書越來越多,標準越來越高。
這邊容我題外話一下,其實我最早看的是福爾摩斯全集,
只是內容精彩歸精彩,我卻總覺得福爾摩斯的個性與我不太對盤,認同感沒那麼十足,
反而是亞森羅蘋一出,我當下就迷上了,因此反而是買了亞森羅蘋全系列,而沒有一本福爾摩斯......
然而盜墓筆記在當初只出到第一季第四集時,我看完前兩集,順手就買下了。
剛查了一下那時間點是2007/10/4,到今天2012年7/18看完,確實是近五年時間了,
盜墓1-6出完,整整是一年時間才出了1-7、1-8,往後每兩集就要隔個半年以上,
儘管記憶力再強,那情節走向無論如何是難以完全銜接的,因此我暫時擱下,我打算等它出完。
這一等就是兩三年,終於今年4月16日,第二季全數結束,我又開始返回盜墓世界。
我覺得我對「盜墓筆記」有這麼難以割捨的革命情感,同樣是因為這三個月來的工作,
這三個月,儘管調適歸調適,還是讓我吐一句吧:「真是太苦了。」
每逢假日空閒,我最迫不及待的就是午餐後,開始繼續看盜墓筆記,
其實每一集,我大概二到三小時就能看完,然而我每每抑制住往下看的衝動,
「你早早把它看完,那之後誰來當你的精神食糧?」
所以每看完一集,我就會心滿意足地離開(好啦或許不是那麼心滿意足),
而每在看的同時,總是希望看慢點,看久點,因為當天就只能看那麼一集,
但書中精彩劇情又不由得令人加快翻頁速度......
「我還是想當小說家。」
其實這是剛剛走出書店時的第一個感想,我對作者後段感言實在太心有戚戚了。
當塑造出初期人物,塑造出初期故事,爾後的發展,其實,我們作者只是個旁觀者,
「角色都活了起來。」
我給他們一個雨天場景,給他們一點故事方向,
那群角色們很自然地,我知道他們會說些什麼、會做些什麼事、會引爆什麼故事主線支線,
最得天獨厚的是,作家總是第一個知道情節的發展。
「你們寫的東西當然先知道這不是廢話?」
好吧確實,我只是要說,有時候故事的發展是自然而然的,
與其說作家「全力塑造故事」,不如說作家是「看著故事如何發展」,
唉啊~難以形容了!
其實當作家,壓根兒沒想過賺錢這回事,
「單純就只是想要寫個小說」,我在盜墓筆記作者身上,
完全看到這種原意,那種共勉情感,是很投合的。
不多說了,這麼大一部驚心動魄的小說,從任何角度切入評析都嫌薄弱,
希望有緣看到此篇的讀者,若對這類型小說有那麼一丁點興趣,
先從「盜墓筆記」著手吧!不會失望的!
礙於店內多名讀者,硬生生壓抑住不捨的情感,
總算沒讓情緒潰堤,鎮定地將手中的書放回架上。
「盜墓筆記」之於我,不同於一般長篇小說,
作者花了五年時間完成它,我則是花了五年時間看完它。
那種情感難以形容,就像一名不斷陪伴在身邊的老朋友,
在早就預期即將來到的此刻,拍了我的肩淡淡地笑說:「這次,只能陪你到這了。」
就在我不願接受事實轉頭大喊:「幹嘛!我們還沒聊完呢!我還不夠瞭解你!」
他的身形已逐漸逝去,空留自身回音繚繞,世界彷彿又只剩我一個人,那種孤寂。
我買的所有書,一定都是我先看完,才花錢買下來的,
這一般很違背常人購書習慣,一般人是試讀了幾頁或幾章節後,看不完,買回家繼續看;
或是知道哪本書很有名,先買再說!
而我這麼做的目的自然不用多說:因為我認定它有買的價值,才買。
家裡整套的書包括了金庸全系列(獨缺鹿鼎記,原因暫不在此多言)、亞森羅蘋全系列(共30集),
在當時是國中時期一本本買齊的,爾後很少再這樣買書,
一來是坊間本來就沒有那麼多超長篇幅的小說集值得收藏,
二來當然也是因為看的書越來越多,標準越來越高。
這邊容我題外話一下,其實我最早看的是福爾摩斯全集,
只是內容精彩歸精彩,我卻總覺得福爾摩斯的個性與我不太對盤,認同感沒那麼十足,
反而是亞森羅蘋一出,我當下就迷上了,因此反而是買了亞森羅蘋全系列,而沒有一本福爾摩斯......
然而盜墓筆記在當初只出到第一季第四集時,我看完前兩集,順手就買下了。
剛查了一下那時間點是2007/10/4,到今天2012年7/18看完,確實是近五年時間了,
盜墓1-6出完,整整是一年時間才出了1-7、1-8,往後每兩集就要隔個半年以上,
儘管記憶力再強,那情節走向無論如何是難以完全銜接的,因此我暫時擱下,我打算等它出完。
這一等就是兩三年,終於今年4月16日,第二季全數結束,我又開始返回盜墓世界。
我覺得我對「盜墓筆記」有這麼難以割捨的革命情感,同樣是因為這三個月來的工作,
這三個月,儘管調適歸調適,還是讓我吐一句吧:「真是太苦了。」
每逢假日空閒,我最迫不及待的就是午餐後,開始繼續看盜墓筆記,
其實每一集,我大概二到三小時就能看完,然而我每每抑制住往下看的衝動,
「你早早把它看完,那之後誰來當你的精神食糧?」
所以每看完一集,我就會心滿意足地離開(好啦或許不是那麼心滿意足),
而每在看的同時,總是希望看慢點,看久點,因為當天就只能看那麼一集,
但書中精彩劇情又不由得令人加快翻頁速度......
「我還是想當小說家。」
其實這是剛剛走出書店時的第一個感想,我對作者後段感言實在太心有戚戚了。
當塑造出初期人物,塑造出初期故事,爾後的發展,其實,我們作者只是個旁觀者,
「角色都活了起來。」
我給他們一個雨天場景,給他們一點故事方向,
那群角色們很自然地,我知道他們會說些什麼、會做些什麼事、會引爆什麼故事主線支線,
最得天獨厚的是,作家總是第一個知道情節的發展。
「你們寫的東西當然先知道這不是廢話?」
好吧確實,我只是要說,有時候故事的發展是自然而然的,
與其說作家「全力塑造故事」,不如說作家是「看著故事如何發展」,
唉啊~難以形容了!
其實當作家,壓根兒沒想過賺錢這回事,
「單純就只是想要寫個小說」,我在盜墓筆記作者身上,
完全看到這種原意,那種共勉情感,是很投合的。
不多說了,這麼大一部驚心動魄的小說,從任何角度切入評析都嫌薄弱,
希望有緣看到此篇的讀者,若對這類型小說有那麼一丁點興趣,
先從「盜墓筆記」著手吧!不會失望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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