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以為諜對諜的事情,
在喊聲:【恭喜恭喜!成交了!】
之後就結束了嗎?並沒有!
無奈實在是因為沒經驗,
所以還是被那些老經驗的房仲們給陰了,
各位有看到這篇的,未來遇到時,切記:
房仲喊完成交之後,要拿來給你簽的東西,
務必冷靜,想完,
釐清那個內容是自己想像的沒錯,
判斷沒什麼不合理的,再簽!
不要覺得已經結束了、想趕快結束、覺得很多人在等,
就興匆匆簽下去,簽下去要後悔是沒人會讓你後悔的,
對方可是幾十個大批人馬在看著你簽呢!
當你簽完後悔,說著:
【欸這不是我的意思,你們當初講的不是這樣。】
那些房仲縱使當初是這樣跟你講,這時候也會變成:
【沒有,我們的意思就是這樣,你誤會了。】
非常靠杯,所以,再次強調,簽之前,再次確認那個是你想像的。
現在多問不會少塊肉,否則未來出問題自己就要扛。
在房仲喊完成交後,我中了兩個招。
首先是其中一份文件,房仲拿來,
跟我說這邊有稍微調整,要我簽個名表示知道,
當時肯定是餓昏了,否則以我個性,
這種鬼事怎會就這樣放他過?
那是【屋主持有期間曾經更換過水管線和電管線】,
改成【屋主持有期間未曾更換過水管線和電管線】。
然後說:
【屋主持有前的一年有換過,屋主持有11年,12年前有換過。所以沒差啦,還是很新!】
幹~你空口白話,這樣說我就這樣信喔?
等於是原本跟我說有換過,現在變成沒換過就對了啦!
等於是在喊完【成交了!】之後,我才知道原來沒換過。
結果我竟然只喊了個【喔~】就簽了,幹!我在幹嘛!幹!
照正常狀況,當然也不至於走成大家歸位重新談,
但至少必須要做這件事:
【屋主聲明並簽名確認,
於持有期間前一年曾經更換過水管線和電管線,
如後續發現與事實有違,願負相關法律責任。】
結果後續,只好如下對話:
結果W也不敢line上回我,硬是要用電話談,
看來也很懂得避免留下證據嘛!
只敢在電話中說有向屋主確認過,屋主說有換過,
好吧,算了,這事就這樣吧。
中的第二招比較嚴重一點......
是永慶的【半年漏水保固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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